声明人:宇新菊
我在被迫和压力下所说、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3/11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