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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长明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所说的、所做的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修去执著,正念正行,从思想上、行为上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不负师父的所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6/88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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