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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彤 我是大法弟子的女儿,我母亲在2001年9月份在被教养院强行邪恶劳教期间,每月接见时,想见妈妈心切,就配合了邪恶的安排,多次踩了大法师父的法像,我特此向尊敬的大法师父请罪,我错了。特此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在接见时对师父的一切不敬全部作废。并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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