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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正嫦

    98年上半年我有幸得大法。在邪恶恶毒攻击大法与大法师父时,为了还大法与师父清白,我与同修一同上北京,向政府讲清真象、讨回公道时无辜被抓、被非法关押。被释放时,违心的在“保证书”上签了字,配合了邪恶迫害。回想起来很后悔,深感对不起师父的救度,今特向师尊请罪认错。另外,我的亲人出于对我的“关心”,曾背着我向邪恶写过“保证书”,有意无意的配合了邪恶做了些不该做的事,讲了些不该讲的话,对不起大法和师尊,一并向师尊认罪。我从内心感谢师尊救度之恩,从现在到将来,一切听师父的话,助师世间行,永远做师父的真修弟子。严正声明,在这几年修炼中,我和家人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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