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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金兰

    我今年41岁,1997年有缘得法,得法前是严重的类风湿病,生活不能自理,经过学法,炼功,修心性,得了好几年的类风湿全都好了。在2000年去北京上访,只为说句法轮功是好功法,被非法关押40多天,并在镇政府遭残酷毒打,罚款2000元。2003年7月1日,“610”强行把我从家中带走,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之后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强行洗脑,不让睡觉,每天干活十几个小时,在这期间,说过违背师父和大法的一些话,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心不动,正念正行,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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