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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辛红民

    我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真正体悟到“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在99年7.20江氏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功,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怕心及执著心重,放不下名、利、情,在邪恶的压力下,做了对不起师、对不起大法的事,现严正声明:在单位所写的“保证书”及家人代签的字、交大法书和所谓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走师父给安排的路,我要加倍补偿,挽回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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