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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肖桂莲、杨运奎

    我是一名大法修炼者,在今年国庆节前,县邪恶办公室下达“指示”:每个单位要与本单位大法弟子签订什么“几不准”。9月中旬,我老伴回老家时,我单位领导要我老伴替我签字。当时老伴没有修炼,他没加思考就签了名。现在他也走進大法修炼中来成了一名新学员,意识到替我签名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现严正声明:我们俩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勇猛精進、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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