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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曲亚妮

    我97年得法,由于学法不精進,执著心太多,有怕心等原因,2003年4月被迫害时,不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给大法造成损失,在自己修炼的道路上留下污点。在此严正声明,无论在公安局,“610”办公室,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语及行为全部作废。今后要精進实修,随师正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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