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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于林仙

    99年7.20以后,江氏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功,在邪恶的逼迫下,我说了不该说的话,并写了“不炼功保证”。现认识到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特此严正声明:在邪恶的压力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今后坚决按照师父给安排的路走好走正,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直到圆满,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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