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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其贵

    我96年有缘得大法,使我身心受益很大,99年7.20大法遭邪恶非法迫害后,村委逼迫我签字“不让炼法轮功”,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我就把字签了。现在我悟到:是有怕心、执著心,我严正声明:在非法迫害面前所签字作废。走师父给安排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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