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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原红

    我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坚修大法,于2001年6月散发传单时被派出所强行抓捕,又因拒不接受洗脑被判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邪恶干警和恶徒不让睡觉,灌输邪恶谎言,并步步升级進行迫害,在邪恶的压迫下,由于自己怕心、执著心等倒向邪恶,做出有违大法、有违师尊的事,脱离魔窟后,经学法认识到,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痛悔万分,特严正声明,一切有辱大法、有辱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正念正行,加倍弥补,讲清真象,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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