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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玉娥

    我是97年得法的。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扎实及执著心的存在,以致在强制洗脑班里被邪恶误导写了“悔过书和揭批书”。出来后我在同修的帮助下,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为此我严正声明:在99年7月20日以后和在劳教所洗脑班里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辞全部作废。我要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珍惜师父的洪大慈悲,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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