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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过月芬 我于2001年1月30日,因发大法资料被判劳教二年。在劳教所,由于自己对大法的认识不足,在强烈的执著心的驱使下,给邪恶钻了空子,邪悟了。现在我声明我以前在劳教所所讲、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今后我按照师父所安排的修炼道路一直走下去。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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