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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永福

    我是99.7.20以前学法的,由于江××迫害法轮功,当时居委会给我们学法轮功的办班,不叫我们学法,那时在他们的迫害下,我说出、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过学法,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保证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定要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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