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岳素侠 几年前,片警到家强迫我写“不修炼保证”,结果家人代笔,我签了字。在此声明家人所写、所说及我签字的“保证”作废。今后我要按师父的要求去做,严格要求自己,学好法,炼好功,讲清真象,发正念,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7/886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