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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高华杰、张俊秀

    在2001年7月,因做真象被当地派出所抓捕,送到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当月单位停发了我俩的退养金。因不放弃法轮功的信仰,事到如今近三年单位每月扣发我们100元的退养金,平时有人负责暗中盯梢监视。2004年初,单位有关领导找我俩谈话,并把“610”“文件”给我们看,方知我俩是“610”挂名未被洗脑者。如果不写“保证书”就自带1500元到洗脑班,生活费自带,要是洗脑班还洗脑不了就判劳教,我俩正供小孩读书,经济紧张无助却又出现这样的魔难,这时怕心作怪,精神上难以承受这非人的待遇,妥协了邪恶,在单位强迫下,违心的在“不炼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这是错误的,我俩的心始终是坚信大法的,所以严正声明我们所说、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彻底清除自己对旧势力的承诺,正念正行,走好师父为我们安排的修炼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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