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高保平

    99年7月20日以后,邪恶铺天盖地而来,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悟性差,在派出所违心的写了一个所谓的“保证书”,在所谓的传唤记录上签了字,并把炼功服交给了派出所。现在想起来真是愧对师尊,愧对大法。在压力面前,配合了邪恶的命令、指使和要求,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自己在7.20以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统统作废。从今后,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大法弟子做的三件事,在正法的路上走正自己的路,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无愧于大法弟子的称号。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4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