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谢梅芳
在1999年7月22日,我写的保证书,在此声明作废。
因为学法不足,受外界蒙蔽,现追悔末及。我将按照大法修练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18/8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