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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秀珍

    我是96年有幸得大法的,通过学法修心,不长时间我的各种疾病都好了,身心得到了健康,找到了人生真谛,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99年7.20象天塌了一样,邪恶开始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派出所把我们学大法的学员强行聚在一起,叫我们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在那种高压下,我虽然没有写什么,但也违心的按了手印、签了字,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从现在开始,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我们应该做的三件事。并严正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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