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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凤波 99年7.20以后,我到北京上访,被捕后,违心的写了“不为法轮功到北京上访”。出狱后,两次在不知内容的纸上签了名,事后才知上当,深感对不起师父,给大法造成损失。特此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写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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