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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姜莹

    在2002年,单位里要求写关于法轮功一些情况的“书面调查”,由于当时存有怕心,违心的写了“否”,现在严正声明,当时不符合一名大法弟子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在今后的日子里,更加努力的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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