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树花 我在2001年去北京护法被绑架回本地,被迫说了不该说的话和签字,这是最错的,我现在悟到了,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和旧势力决裂,并坚决彻底铲除之。按师父说的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4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