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平
在邪恶残酷迫害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