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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邱丽英

    我是2002年元月2日打横幅被非法劳教2年,送入劳教所。我曾被送入小号,上大挂,吊我三次昏过去两次,因为不写“三书”再次被拉到小号,在恶警的强制下,我被逼迫在“三书”上签了字,然后送到三楼集训队,又让写“三书”,写完“三书”再“揭批”。就这样三天、二天的写“答卷”、写“三书”、写“揭批”“学习”无中生有的四十题、看诽谤大法的书籍、录像,搞什么宣誓、写入党申请书。我在此严正声明,在劳教期间所说、所写全部作废。(包括我家人所说的)重新走入正法中来,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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