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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志暄

    98年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两周后见奇效,全身的病痛不治而愈,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正当我努力学法、提高心性,做真正好人之际,1999年7月20日,大陆邪恶之首出于妒嫉对大法、对大法弟子進行了野蛮镇压。由于自己常人执著心太重,在被邪恶逼迫下,违心的干了许多对大法不敬的犯罪的蠢事,五年来它象山一样压着我,深感内疚,愧对师父。我被迫对大法所犯罪过如下:其一,邪恶逼我写了数份与法轮功“决裂”的“书面检查”,一份由我送到地直工委,一份由单位党委送至地委组织部备案,余者不知送往何处(我怀疑送公安局了)。其二,邪恶逼我在党支部会上公开检查、表态。其三,单位领导召开全体人员对法轮功的“批判”大会结束时,我被迫随大家在长布条上签了姓名。事后,我恨死了自己的懦弱,上述三件极不光彩的事是我对大法极大的犯罪,其根子在于自己常人的执著心太多、太重而产生的种种怕心。自己明知大法千好万好却干着有损大法的坏事,这罪过更大!尽管后来在同修帮助下,我也走了出来,加入到讲真象的正义洪流中,但一想到自己身上的这些污点,就无地自容。现在我严正声明:我以前被迫而违心的写的“检查”、作的检讨、签的姓名全部作废!我坚决不承认旧势力的这场迫害!我一定要做好三件事,在人成神的光明大道上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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