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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方芳

    我于1996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后,通过修炼身轻体健,曾经患有乙肝、眩晕的病症,不治自愈,彻底摆脱了病魔的折磨,亲身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身体上的改变巨大,心理上的改变也是巨大的。通过学法修心,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心胸变得开阔,改掉了为名、为利、为情而活的狭隘思想观念,整个人变得宽容、慈悲。对身边的人、事以慈悲出发,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那种心情改变无一言表,从内心深处感谢伟大、慈悲的师父!感谢大法!可是就是这样的利国利民的功法,由于受到中国首恶江某某的妒嫉,于99年7月20日开始了残酷的迫害。在2004年4月29日下午左右,片警、居委会主任、小区保安等4人闯入我家,又于5月12日、13日晚19:30~20:30由居委会杨某带领小区保安4人闯入我家,威逼我在所谓的“三书”上签名,否则送外县洗脑班進行迫害,同时交纳7000元钱学费。他们遭到我拒绝后,开始转向对我爱人進行威逼、骚扰。由于自己当时有怕心、亲情、求安逸心的执著,在压力面前默认了爱人代签的“三书”。事后,心里产生了巨大的痛苦,始终振作不起来,放松了一个大法弟子对自己的要求。当时也认为自己的状态不正确,师父让我们多学法、多学法,我就多学法,当我在法中提高后,能理智、清醒的面对自己时,才发现自己以前偏离了法,遇到迫害首先想到自己,无形中承认了旧势力对自己的安排,完全没把自己看作是师父的弟子,一个否定一切旧势力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醒悟后,在多学法的同时,首先写了严正声明,声明以前所说、所做不符合法的一切作废。精進实修,跟上正法進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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