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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昭慧 在2002年2月9日,公安派出所非法抄家,从我家里抄出了大法条幅和别的大法资料,把我劳动教养三年。我在劳教期间,因被强制洗脑,我所写的“保证书”并不是我的本意,现在我已解教回家,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我要坚修大法,跟师父走修炼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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