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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金汝(原名李蕾)

    在邪恶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初期,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正念不足,曾在非法抓捕我的拘留证上及非法审讯的笔录上签了字,也说过一些不该说的话。我现在认识到,这是在顺应邪恶,消极承受,真是愧对师尊的慈悲苦度。在此我严正声明,这五年来,我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正法要求的一切统统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紧跟正法進程,以实际行动抓紧弥补,做好正法修炼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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