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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曾梅珍、张优珍、管彩標、杜利兰、余美珍、刘梅珍

    我们是97年得法修炼的,修炼后身心得益很大。自99年7月20日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我们对法认识不深,很多执著没有去掉,被邪恶绑架到劳教所和洗脑班迫害,被强迫写了所谓“三书”'和签“五不保证”。现在通过学法,深刻认识到这些是完全违背大法的,现声明过去所写“三书”'和签“五不保证”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以实际行动弥补对大法造成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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