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刘淑芬

    在正法期间,街道的人窜至我家,在我不在家的情况下逼迫我的家人为我写了“不炼的保证”。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一直认为不是我签的字,不用声明。在同修的帮助下使我认识到修炼的严肃性,正法期间的大法弟子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偏离大法。时时处处都要证实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家人在怕心的驱使下,为我签的“不炼功的保证”一律作废。自己决心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全身心的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