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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范季兰

    我96年有缘得法。得法后,身心受益,可是99年7月20日,邪恶的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進行全面的非法镇压,由于自己人心重,向邪恶写了“保证书”,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绝不能向它们“保证”什么,现在我严正声明:从99年后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多学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精進实修,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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