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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强 我于1994年有缘得法。1999年7.20以后,我曾违心的写过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认识材料”和“情况说明”,期间还形同常人。我现在已经彻底醒悟,在此我郑重声明,此前我写过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全面否定旧势力安排的一切,我要紧跟师父,抓紧时间学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过去对大法造成的影响,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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