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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樊英灿

    我曾在2001年铺天盖地的邪恶宣传中,在单位组织的“百万签名”中签名。我已得法,现对以前所签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论声明作废。同时我因为学法不深,在一次讲真象中,不理智的说过“不炼法轮功”的话,我一直十分内疚,现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要好好学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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