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谭芸 因99年旧势力的迫害,派出所恶警逼我签字、逼我说“不炼了”。从今以后,我下决心做坚定不移的大法弟子。对以前所说、所做过的和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今以后做好三件事,努力学习大法,发正念讲真象。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