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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福财

    过去我由于学法不深,不够坚定,在形势变化时,产生了怕心,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在我正式声明,过去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作废。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能再次得大法,这是师父慈悲救度的结果。今后,我一定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修炼到底,永远跟着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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