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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文学平、陈尚桂、李金莲、朱丽卿、唐小珍

    邪恶非法取缔法轮功后,由于怕心重,曾说“不炼”和写过“保证”,现在认识到自己的执著。原来高压下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声明作废。自己对不起老师和大法,非常后悔。今后坚定实修,加倍弥补,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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