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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方锦红

    我99年7.20后,说了一些对师父、对大法不好的话,也做了一些对大法不好的事,我丈夫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替我签了一些“保证”之类的字(事后才知道)。现在我严正声明那一切统统作废。我丈夫不经过我同意签的任何字都是无效的。我要重新开始溶入正法的路上,精進不停。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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