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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天启

    2000年7月20日,公安局把我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后,放我回家,并诱导我写了“不上访;不炼功”等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在此特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9/88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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