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江宝霞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由于年岁大,不识字,是老伴在派出所代我签的“不炼功”,特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3/11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