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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广友

    我97年得法,受益匪浅,99年4.25三个月后的7.20日,江××突然公开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7月20~25日,把所有法轮功学员都集中派出所,夜以继日的威逼写“不炼的保证书”,还得有人担保方能回家,当时我因学法不深,没能在法上认识法,怕心很重,所以违心的写了“不炼的保证书”。又看到有的弟子被抄了家,当时我吓得把大法的书烧了一部分,留了一部分,自从烧了以后就悔恨自己,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恨自己无能。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所做、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我一定悔改,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一定做好,走好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0/88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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