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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承宪

    在2000年,我曾因传大法真象资料两次被看守所拘留。当时由于对法理解肤浅,正念不强,人心凡重,不愿受邪恶的折磨,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向邪恶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通过看师父的讲法和经文,使我清醒的认识到,我们修的是宇宙大法,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肩负着救度众生的责任和使命,是最正的、正一切不正的。那些邪恶小丑也是被正的对象。怎能向它们“保证”什么呢?这是大法弟子的耻辱。我声明,在邪恶的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时刻牢记恩师谆谆教导的三件事,以实际行动履行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应尽职责。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0/88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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