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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玉芹

    我于96年学炼法轮大法。99年7.20迫害开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把一本《转法轮》及一摞子《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急忙送去破烂摊上,心里不是滋味,第二天清早赶快把《转法轮》找回来。这种行为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后来迫害加剧,我在乡政府,文教组的强制下,又写了“保证书”,交出了几本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洗脑班上,我又写了“三书、五敢”。现在我深感悔恨!我觉得自己应该从根子上正悟过来,坚信师父与大法。同时严正声明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0/88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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