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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覃秀芬

    由于自己怕心重,不能在法上认识法。所以在7.20江氏邪恶集团迫害大法时,违心的在单位派出所和洗脑班上,写下了所谓“不炼了”的“保证书”。还在2000年3月参加单位里举行的“反对×教”的“表演”活动。这是我修炼道路上的污点。我现在严正声明:自己在糊涂时向邪恶所写的“保证书”和所做的有损于大法声誉的一切统统作废。我要重新走出来,当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勇猛精進,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0/88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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