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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邹桂华 2003年3月底,我因别人举报说真象资料是从我手中拿的,所以派出所所长和管区户籍将我抓到派出所進行审问,并要我写“不炼的保证书”。我本人没有同意写,是大女儿(常人)代写了。所以我现在特此声明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做个坚修法轮大法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0/887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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