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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任秀云

    由于自己对大法认识不够,正念不强,99年7月25日,在压力下给单位领导写了“不炼大法”的“保证”,愧对师父。师父慈悲给了我改正错误的机会,所以我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在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写的“保证”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0/88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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