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项连芳 我学法好几年了,学得不太精進。99年邪恶迫害不让炼了,警察让我写诽谤师父的话,我没有写,别人替我写了,可我签名了,这是对师、对法的不敬,声明作废。我对不起师父,今后要学好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0/88799.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