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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秀英

    我是1995年底有幸得大法修炼的。学法后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无病一身轻,心性得到了提高,亲朋好友都受益了。在开始修炼中,我请了师父的大法像和两张法轮图和一张论语图。在1999年7.20打压法轮功,派出所片警到我家说有大法书交出来。我错了,以为交了大法的东西他就不管我了,可以在家炼了。我就把这三张挂图和一张师父的大法像交出来了,还有一本《转法轮》,一本师父在长春讲法和四本师父让销毁的录音带,可能还有炼功带。之后我知道错了,我去要,片警说交了,没给我。我一直悔恨在心里,对不起师父对我的苦度。再有当时办事处两个女的来我家问我还炼不炼了,说如果我还炼,她俩就天天上我家来上班看着我。我说“不炼了”,她们就写在纸上就走了。当时我只想应付一下。我要声明她写在纸上的全作废。在2000年4月份我去北京上访证实法,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出来时,让我写“再不上北京了”,我被迫写了。严正声明:以上我所写的、所做的或家人替写的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挽回损失,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一定不辜负师父对我的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1/88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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