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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喜梅

    我于1998年得法,在没学大法之前,由于自己的心胸狭窄,摆不正自己与家庭关系,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对人生失去了希望,活得犹如行尸走肉。得法后身心受益,明白了人生的目地,家庭也和睦了,身体无病、一身轻。家里人都为我发生的巨大变化而高兴。正当我受益一年之际,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发动了邪恶的7.20非法镇压,一时全国上下铺天盖地的宣传谎言。后来听到两位外地学员到北京证实大法的经历,我便下决心向国家反映真实情况,千禧年之际我和来自全国各地、外国的学员在天安门广场炼功向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证实法轮大法好。被抓后关到广场派出所。在县拘留所里,由于急想回家的心情,被迫违心的写下了“不去北京的保证”。近段时期学法时,我真正明白了自己的错误。特此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证实大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1/88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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