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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丁碧慧

    我于96年10月得法,由于学法不深,悟性差。当时想自己是老人,锻炼身体就好。在99年7.20违心的交了大法书。2000年7月末派出所叫去签它们写好的“保证书、揭批书”,并按手印等,做了不该大法弟子做的事,向邪恶妥协,这是违背大法,极其危险的,玷污了大法,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当时还想我骗它们,以后照样学法炼功。以后几年炼功更多干扰,学不了法看不了书,发正念思想溜号,经常看到黑影,还有亮晶晶的干扰。我想这是向邪恶妥协后造成的干扰,我在此严正声明,凡是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努力学法讲真象,同旧势力决裂,坚修大法,不负师尊的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1/88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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