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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钱桂春

    我于1997年11月份有幸得遇大法,在师尊的精心呵护下,我以前身体上所有顽疾都彻底的好了,心灵上也得到了升华,由于学法不深,那个时候还只是停留在感性上认识大法,所以在97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不应该写的,后来在师尊的点悟和功友的帮助下,我认识到自己是肩负重大使命而来,因此我在此郑重声明:我以前违心的所说、所做、所写一切全部作废。重新回到正法的洪流中来,紧跟师尊,努力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坚定正念!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1/88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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